★ 服务流程:
【1】您确定报告定制意向 (请告知项目信息)
【2】项目资料采集与前期辅导(确定基本方案)
【3】双方签订报告定制合同(传真/快递/上门)
【4】您支付定制服务款项 (请汇至公司账户)
【5】组织研究员启动服务(安排相应资历专家)
【6】反馈意见与报告修改 (反馈修改意见)
【7】定稿确认与打印装订(定稿报告采用胶装)
【8】给您快递产品及发票 (EMS/顺风快递)
★ 订购方式:
电话订购:133-5250-6480 139-3640-2001
在线订购:请点击并如实填写在线订购表单
邮箱订购:请发至dgbaogao@126.com
★ 编制进度:
常规报告:3-7个工作日定稿
深度报告:7个工作日以上,大项目协商确定
加急报告:常规加急报告可48个小时内定稿
◆ 项目申请报告的定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规定,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对现行的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核准、备案三种制度。项目申请报告适用于核准制和备案制。
项目核准是针对企业投资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按照政府核准机关的要求,由工程咨询机构编写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相关文件,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别及投资额度,到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进行核准。
项目备案是针对企业投资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按照政府备案机关的要求,由工程咨询机构编写项目备案相关文件,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备案。
项目申请报告在以上两类适用情况中应用于核准制更加广泛。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提供依据。
目前,项目申请报告要按现行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分级审批。原则上,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由主管部门上报,或与综合部门联合上报,或分别上报。
1、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初评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改委及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其中特大型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总投资在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分别由省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会同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审批;超过1亿美元的重大项目,上报国务院审批。
2、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更新改造项目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1)小型项目中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2)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本着简化程序的原则,若项目建设内容比较简单,也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的用途
1、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属于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需要编写项目申请报告,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由各省市政府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列出范围。
2、外商投资企业项目需要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3、境外投资项目需要编写项目申请报告。